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學程」結業程序公告。
一、結業申請對象:規劃於115年6~7月完成教育學程修業規定,要申請結業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下簡稱修畢證書)』的同學。
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之結業生,係以暫准報名身分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此類同學務必按規定時間完成檢核項目,未依時限完成者,中心將無法核發「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7月19日前函送教育部的暫准生取得修畢證書名冊就不會有你的名字。如此一來,你就自始不具報考資格,考試無效,不會有成績喔!
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形,導致無法於7月13日前完成結業程序,7月14日繳交學位證書者,應主動與中心聯繫,確認補件時程。
二、結業申請程序:

(一)規劃結業師資生,應依據身分別按下列時程完成教育學程結業要求項目(如有特殊狀況,部分檢核項目無法於指定日期前完成,請盡早與助教聯繫,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檢核項目 | 有參加資格考者 應完成日期 |
未參加資格考者 應完成日期 |
補充說明 |
|---|---|---|---|
| 1.填寫「師資生專業素養檢核量表」 | 115年7月13日前 |
115年7月30日前 |
無 |
| 2.填寫「師資生潛能測驗組合」(共3個) | 帳號為學號,密碼為身分證字號 | ||
| 3.繳交54小時實地學習服務時數證明 | 尚未完成者,應於時限內繳回服務時數證明 | ||
| 4.繳交語文門檻通過證明 | 僅英文、日文及碩專班生須繳交,其他學科通過校門檻即可 | ||
| 5.歸還借用之圖書及器材 | 如有借用中心器材或圖書者,應確實歸還 | ||
| 6.追蹤並回傳校際選課成績 | 115年7月13日前 | 研究生: 115年7月30日前 大學部: 115年9月11日前 |
如有校際選課者,務必提早確認成績送回時程 |
| 7.還清師培助學金或計畫約用工作時數 | 115年7月13日前 | 如有獲領師培助學金或計畫約用者,應於離校前完成時數 | |
| 8.完成畢業生網路離校作業 | 115年7月13日前 | 未規劃本學期離校但已修畢學分之研究生免(碩專生除外) | |
| ☆☆繳交大學以上學位證書☆☆ | 115年7月14日前 | 結業生均須繳交 |
如本學期有校際選修他校非畢業班之課程,並且有參加本年度(115)教師資格考試的同學。因各校成績跨校傳送作業時程不進相同,故請務必先行與該校授課教師及教務處聯繫,掌握該校期末成績評定時程,並拜託教務處協助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先將你的跨校成績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傳真電話:02-28611147,俾便辦理成績審查及離校作業。校際選課成績單正本後續按該校排定時程寄送本校辦理即可。
ps.傳真前建議先電話通知教務組王小姐;連絡電話02-28610511分機轉11108。
ps.如果校際選課學校或授課老師表示時程上無法配合,請盡早與中心聯繫,討論處理方式,避免權益受損!!!
(二)完成前項作業後,利用信件或透過FB、temas等聯繫方式通知助教進行資格覆核。
(三)助教確認規劃結業之同學均修畢規定學分,且完成結業審查項目後,將會至學校專區維護畢業資格審核系統(碩專生另採紙本審查)。
- 同時辦理離校之大學部或研究生(含碩專生):
- 校本部學生: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後,助教會一併維護網路離校「教育學程」選項, 並通知教務處覆核成績與校門檻。同學在確認網路離校均已完成後,即可到教務處領取畢業證書,再持畢業證書到中心領取教育學程修畢證書。 - 推廣教育部學生: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後,助教會通知推廣教育部教務處覆核成績與校門檻,同學確認可以離校後,即可到推廣教育部教務處領取畢業證書,再持畢業證書到中心領取教育學程修畢證書。
- 僅辦理教程結業之校本部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通過後,即可持「大學以上學位證書影本」及「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證明書」正本,到中心領取教育學程修畢證書。
(四)如不克前往本中心親領修畢證書,可透過下列兩種方式領取:
- 委託他人代領:請填妥委託書,請委託人於上班時間至中心領取。
- 郵寄領取:本人寄送「學位證書影本」及「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證明書正本(大學部畢業生、碩士班畢業生、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毋須檢附)」及「A4以上大小且貼足郵資44元之回郵信封」,由中心確認後寄回(收件人:中國文化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郵寄地址:11114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本校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每年7、8兩月下午提前於4時下班,且逢星期五不上班,;115年暑假期間全校休假日為115年7月3日至7月9日、7月16日。若規劃領取相關證明文件,或至本校辦理相關事宜,敬請留意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