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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3月份返校研習注意事項!

本學期第一次教育實習返校研習將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辦理,在此提醒下列注意事項:

一、本學期返校研習日程表詳如附件,3月份返校研習說明如下:

  • 報到地點為大孝館7樓715課程與教材研究室外,中午有提供午膳,茹素(鍋邊素或全素)或不用餐之同學,請於知3月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回報本中心
  • 返校研習應準時參加,並注意個人服裝儀容,遲到1小時者視同無故未到,並列入紀錄。
  • 各組分組座談時間及地點,由各組實習指導教師自行安排,請依各組實習指導教師公告為準

二、本次返校應繳資料或作業如下:

  • 教育實習計畫」:教育實習計畫上所列相關人員簽核欄位務必完成簽核(除實習指導教師外),返校當日由中心統一收件並轉交實習指導教師簽核後,中心掃描備查後發還。本計畫上所載教學、導師及行政實習輔導教師應正確,此名冊將作為後續核發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之佐證。
  • 木頭印章」:為核發教育實習獎助金,請同學於本次返校時授權提供本人印章,俾便本中心協助按月撥款,印章將於實習結束時,併同相關證書一同寄還。
  • 2月份請假紀錄卡影本」:請於8月底參酌當月出勤或請假紀錄,將請假日數登載於「實習學生實習期間請假紀錄卡」後,請實習業務承辦人確認核章,並於3月5日(星期三)前掃描郵寄至助教信箱(jl@ulive.pccu.edu.tw)。若因實習機構相關程序,致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寄送掃描檔,最遲應於返校當日繳交影本,以作為本中心核發該月份教育實習獎助金之依據。

三、請假事宜

  • 若因配合教育實習機構之活動或是重大事由,不能返校出席研習者,務必於事前填妥「教育實習返校研習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公文、活動名冊、准考證影本、診斷證明等),經實習學校核章後,於返校日前一周寄回本中心辦理。
  • 除病假及特殊原因可事先以電話聯繫事後7日內完成補假以外,其餘假別皆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惟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

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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