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第5點第2款規定辦理。
申請參加113學年度第2學期之實習學生,如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每人得申請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
📌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同學,請於114年2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填妥申請表,簽名後併同相關佐證資料1~5掃描寄至承辦人信箱(jl@ulive.pccu.edu.tw),信件主旨「申請1132清寒實習助學金」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