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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12月份返校研習注意事項!

本學期第四次教育實習返校研習將於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辦理,在此提醒下列注意事項:

一、本學期返校研習日程表詳如附件,12月份返校研習說明如下:

  • 報到地點為大孝館6樓606微型教學教室外,中午有提供午膳,茹素之同學(鍋邊素或全素),請於返校前一周告知本中心。
  • 返校研習應準時參加,並注意個人服裝儀容,遲到1小時者視同無故未到,並列入紀錄。
  • 「教師甄試-模擬口試」實施說明:
    • 中心將於返校前確認出席人數後公告分組名單、口試順序及地點,請同學提早到校準備,且服裝儀容應端正整潔。
    • 每人口試時間為10分鐘,請準備書面資料(三折頁或小手冊等相關文書資料),提供口試委員參閱。
    • 如果當天有緊急情事,需遲到或早退,請盡快與現場工作人員或助教聯繫,俾利協助調整口試順序。
  • 下午分組座談,得視各組實習指導教師規劃與需求調整座談時間及內容。

二、本次返校應繳資料或撰寫之作業如下:

  • 11月份請假紀錄卡影本」:請同學於月底參酌當月出勤或請假紀錄,將11月份請假日數登載於「實習學生實習期間請假紀錄卡」上,經教育實習機構實習業務承辦人確認核章後,於11月30日前掃描郵寄至中心信箱或返校當日繳交影本,以作為核發教育實習獎助金及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之佐證。

三、其他協助事項:

  • 為配合年度預算及所得申報時程,如所屬教育實習機構尚未提供實習輔導教師及第三方教師指導費人員收據,請同學協助提醒校方承辦人員,並於本次返校繳交。若無法於本校返校繳交者,最晚應於112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本中心(111396 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謝謝!
  • 本次返校將會發放致贈實習輔導教師的小禮品及聘函,請同學自備提袋,以便領回

四、請假事宜

  • 若因配合教育實習機構之活動或是重大事由,不能返校出席研習者,務必於事前填妥「教育實習返校研習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公文、活動名冊、准考證影本、診斷證明等),經實習學校核章後,於返校日前一周寄回本中心辦理。
  • 除病假及特殊原因可事先以電話聯繫事後7日內完成補假以外,其餘假別皆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惟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

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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