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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時數認定要點

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時數認定要點

103.04.24 師資培育中心暨教育學系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聯合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3.04.29 教育系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04.29 師資培育中心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中心會議通過

 

一、 為強化師資生實務教學能力,促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與教學現場連結及應用,銜接教育專業課程與專門課程,本校依據教育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訂定本校「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時數認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凡本校103學年度起開始修習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生,於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需至高級中等學校或國民中學進行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至少54小時。

三、 有關實地學習時數認定權責單位,本校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實地學習時數由師資培育學系認定;非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實地學習時數由師資培育中心認定。

四、 實地學習認定範疇包括正式課程與非正式課程,範圍如下:

(一) 正式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內容包括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均可納入實地學習時數,授課教師必須事前規劃實地學習時數與內容,明列於課程大綱中,並於課程結束後由授課教師核給時數,始可採計為實地學習時數。

(二) 非正式課程:

  1. 師資培育中心或師資培育學系辦理之師資培育相關活動(例如史懷哲計畫),其內容包括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均可納入實地學習時數。
  2. 其他本校學術及行政單位辦理之師資培育相關活動(例如帶動中小學服務隊),其內容包括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均可納入實地學習時數。
  3. 師資生自行至校外參與之師資培育相關活動,其內容包括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等,均可納入實地學習時數。 本項活動採事先報備制度,學生應主動將活動相關資料於二週前送至師資培育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審查,核可後予以同意採計,事後檢具相關證明至師資培育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認定,始可採計為實地學習時數。

五、 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程序:

(一) 本校學生取得師資生資格後,始得進行實地學習,且以無償服務為原則。

(二) 實地學習時數之認定期程可於一學期集中或分散至多個學期完成,師資生須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前完成實地學習至少54小時,始能參與教育實習。

(三) 本校師資生完成學習時數,將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明列「實地學習時數已達54小時」,以符合教育部規定,超過54小時之實地學習時數則不予認列。

六、 本要點相關作業之書件格式,由師資培育中心訂定之。

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辦理。

八、 本要點經師資培育學系及師資培育中心之課程委員會議、系務/中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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