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5.14 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中國文化大學新聘教師續聘評量要點」訂定。
第二條 本中心新聘專任副教授以下教師,初聘第1年為試聘,學年中聘任之教師於該學年結束即視為試聘期滿。但經中心、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有延長試聘期之必要者,得配合學年度酌予延長,但合計至多以二年為限。
第三條 新聘專任副教授以下教師於試聘期間須接受考評,通過後始可正式聘任,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本中心就下列兩項加以考評:
(一)試聘期間於本中心認可之學術期刊或學術會議發表一篇以上之學術論文,或本中心認可之專案研究計畫或專書著作一冊以上。
(二)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評分在70分以上。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表見《表一》。
第四條 新聘教師考核結果送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為是否續聘之參考。
第五條 新聘教師之考評經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送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
第六條 本要點經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院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