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7日以臺教師(四)字第第114260323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辦理。
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一類-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第二類-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相關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計畫書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師長於115年2月22日(星期日)凌晨12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收件信箱:hpc2@ulive.pccu.edu.tw),並於2月24日(星期二)前補繳各項簽名正本文件。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 本計畫各類附件檔案下載連結:https://reurl.cc/6b7LpM。
- 本計畫推動說明會之簡報、QA擬答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網站」中「資料下載區」(路徑:教育部/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逕行下載參考。
第一類 ─ 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
一、徵件對象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本校教育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之現任專任教師。
- 一般學系開設教材教法課程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不含兼任教師)
①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之教師。
② 獲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③ 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二、經費補助原則:
- 計畫得編列「人事費」及「業務費」,採全額補助,每案補助上限35萬元。
請注意「人事費」每月最高10,000元為限,且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之60%。其他編列細則,請參閱「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
- 經審查通過者,得由教育部另外核給每案獲補助計畫額度15%之行政管理費,用以協助督導計畫之執行,支付教師參加教學實踐研究活動所必須支出之費用。
- 其他注意事項:
①本計畫不得聘用專任行政助理。
②補助經費編列基準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編列。
③同一計畫內容之補助項目及金額如獲教育部其他單位或其他機構(包括非教育部政府機關及學校)補助者,需擇一請領,不得重複補助。
④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計畫,得決議從缺。
三、計畫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
四、申請須知:
- 計畫申請人每年度申請與執行以一件為限。
- 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配合實際開設「教育實踐課程」,並應為該課程之實際主授者(至少一門),該教育實踐課程係指為師資生所開設有關領域、群科與教材教法、自主學習帶領及教學實習之教育實踐課程,並得同意他校師資生跨校選修。
- 其餘詳情請參閱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
五、應繳文件:(參照「審查作業說明」附件)
- 附件1-2:研究倫理聲明書(簽名掃描PDF檔1份)
- 附件1-5:計畫基本資料(word及PDF檔各1份)
- 附件1-6:申請計畫書(word及PDF檔各1份,應含授課計畫書及計畫本文附件在內,不含封面封底,以25頁內為限。)
- 附件1-7:授課計畫書(word及PDF檔各1份)
- 附件1-8:計畫申請聲明書(簽名掃描PDF檔1份)
- 附件1-9:協同主持人同意書(簽名掃描PDF檔1份,若無則免附)
- 附件1-10: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現場教師協作同意書(簽名掃描PDF檔1份,若無則免附)
- 附件1-11: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簽名掃描PDF檔1份,若無則免附)
第二類 ─ 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
一、徵件對象:
-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博士研究生。
- 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
- 本校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專、兼任教師(含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二、獎勵額度:依審查結果並視年度預算核定獲獎件數及獎勵額度,每件至多獎勵新臺幣5萬元整。
三、申請須知:
- 論文係多人共同著作者,限由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擇一提出申請,並應提供論文貢獻程度之聲明,申請者並須取得共同作者之放棄申請及獎勵聲明書;每人申請獎勵件數以一件為限。
- 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即2023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 投件之論文,同一作品不得向教育部其他單位或其他機構(包括非教育部政府機關及學校)重複申請獎勵;如有重複獎勵情形,應予繳還其全部。
- 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論文,得決議從缺。
- 其餘詳情請參閱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
五、應繳文件:(參照「審查作業說明」附件)
- 附件2-1:個人申請書:(請依申請資格提交)
①博士研究生:在學證明書PDF檔1份。
②博士後研究人員:畢業證書PDF檔1份。
③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師資培育大學專兼任教師: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教育部核發之教授證聘書PDF檔各1份
- ④具有相關教育輔導團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教師資格證書+輔導團或領域中心核發之證聘書PDF檔各1份
- 附件2-2:共同作者論文貢獻程度與放棄申請及獎勵聲明書(簽名掃描PDF檔1份,若無則免附)
- 附件2-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簽名掃描PDF檔1份,若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