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1月份返校研習注意事項!

本學期教育實習最後一次返校研習將於113年1月5日(星期五)辦理,在此提醒下列注意事項:

一、本學期返校研習日程表詳如附件,1月份返校研習說明如下:

  • 報到地點為大孝館6樓606微型教學教室外,中午有提供午膳,茹素之同學(鍋邊素或全素),請於返校前一周告知本中心。
  • 返校研習應準時參加,並注意個人服裝儀容,遲到1小時者視同無故未到,並列入紀錄。
  • 「實習成果與反思」實施說明:
    • 實習成果與反思採分組方式辦理,請將實習期間的歷程、成果與反思製作成PPT或PDF檔, 每人分享8分鐘,上臺分享順序由各組自訂。
    • 開始分享時請互相協助,第一位上場時,第二位預備,第三位計時與按鈴(7分鐘短聲,8分鐘長聲),時間到則立即換人上場,第二位上場時,第三位預備,第一位計時與按鈴,依此類推。
    • 有意參選教育部實習績優獎之同學,可依參賽規格整理實習成果反思(相關詳情請參見官方網站https://reurl.cc/qZX690)。

二、本次返校應繳資料或撰寫之作業如下:

  • 12月份請假紀錄卡影本」:請同學於月底參酌當月出勤或請假紀錄,將12月份請假日數登載於「實習學生實習期間請假紀錄卡」上,經教育實習機構實習業務承辦人確認核章後,於12月31日前掃描郵寄至中心信箱或返校當日繳交影本,以作為核發教育實習獎助金及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之佐證。

三、其他相關事項:

  • 如需申請教學、導師及行政實習輔導教師以外之師長感謝狀,請於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前填寫「教育實習協助人員感謝狀申請調查」,俾便中心協助製發。
  • 符合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資格之同學,如有意申請本獎勵,請參考本校研究發展處網頁說明,下載並填寫「獎勵申請表」及「收據」,並將學生證影本及存摺影本黏貼於「證件黏貼表」,於本次返校提交予中心。俟教師證書核發後,由中心統一驗證及複印教師證書後,再將申請文件轉交所屬系所協助提送申請。如未於本次返校繳回,可於1月底前併同請假紀錄卡正本寄回。
    獎勵申請表填寫欄位說明如下:
    • 證照名稱: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 發證單位:教育部
    • 發證時間:113年2月1日(收據上計畫、活動或課程所屬日期亦同)
    • 證照號碼:請先留空,俟發證後由中心代為填寫

四、請假事宜

  • 若因配合教育實習機構之活動或是重大事由,不能返校出席研習者,務必於事前填妥「教育實習返校研習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公文、活動名冊、准考證影本、診斷證明等),經實習學校核章後,於返校日前一周寄回本中心辦理。
  • 除病假及特殊原因可事先以電話聯繫事後7日內完成補假以外,其餘假別皆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惟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

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