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99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適用】

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教育部 99.04.28 臺中(二)字第0990069949號函核定
教育部 99.05.13 臺中(二)字第0990079694號函核定

類別 科目名稱 規定學分 備註




教育心理學 2 教育基礎課程(每科2學分)
必修4學分(至少四科選二科)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育概論 2
教學原理 2

教育方法學課程(每科2學分)
必修6學分(至少六科選三科)

※中等學校輔導科師資生,限定
僅能由「教學原理、班級經營、
課程發展與設計及教學媒體與操
作」四科中選三科。

班級經營 2
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設計) 2
教學媒體與操作(教學媒體設計製作) 2
教育測驗及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 2 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必修4學分
(依任教學科分別修習)
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 2
選修科目 德育原理 2

自左列科目中任選6科

※該科目若為學年課,應修習全學年
且成績皆及格方可承認。

教育統計學 2
西洋教育史 2
中國教育史 2
教育研究法 2
特殊教育 3
中等教育 2
教育行政 2
教育改革議題 2
人際關係 2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教育法規 2
教育法令與公文 2
現代教育思潮 2
環境教育 2
學校行政 2
教師說話技巧 2
教育政策 2
潛在課程 2
專業必修學分合計 14
專業選修學分合計 12
最低結業學分數 26
修習注意事項:
  1. 所修習之必修科目超過必修科目學分數時,可列為選修學分(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除外)。
  2. 必選修科目,若該科目為學年課,應依「先修上學期,再修下學期」之順序修習,且全學年成績皆及格者方可承認。
  3. 中等學校輔導科師資生教育專業科目必修之「教育方法學課程」,不得修習「教育測驗及評量」及「輔導原理與實務」。
  4. 中等學校輔導科師資生教育專業科目選修科目,不得修習「環境教育」、「人際關係」、「青少年發展與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
  5.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與專門課程科目,不得重複採計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