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111~113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適用】

中國文化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教育部111.02.24 臺教師(二)字第1110016792號函備查

教育部113.07.19 臺教師(二)字第1130063517號函備查

類型 必選備 科目名稱 規定學分 備註






必備 教育心理學 2 至少修習2科4學分。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育概論 2
選備 教育改革專題 2 至少修習1科2學分。
教育法規 2
教育政策專題 2
多元文化教育 2
比較教育 2





必備 教學原理 2 至少修習4科8學分。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學習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班級經營 2
教學科技與運用 2
選備 特殊教育導論 3 至少修習1科2學分。
實驗教育導論 2
多元智能與創意教學 2
潛在課程 2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2
適性與差異化教學 2
數位學習教學策略 2






 
必備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
先修科目:教學原理 或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
需依任教學科分別修習。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
先修科目: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
2
生涯規劃與職業教育 1
選備 教育研究法 2 至少修習2科4學分。
教育質性研究 2
教師專業發展與倫理 2
閱讀教育與實踐 2
性別教育與實踐 2
合作學習與實踐 2
議題融入課程專題 2
學校行政實務專題 2
遠距教學理論與實務 2
必備最低學分數 17
選備最低學分數 9
最低結業學分數 26
修習注意事項:
  1. 必選備科目若該科目為學年課,應依「先修上學期,再修下學期」之順序修習,且全學年成績皆及格者方可承認。
  2.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與專門課程科目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3. 師資生於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需至中等學校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54小時。
  4. 本表自113學年度起開始修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師資生適用,112學年度(含)以前得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