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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業申請須知

【結業門檻】

110學年度起
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1. 修畢系所應修畢業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及專門課程學分
  2. 完成實地學習54小時
  3. 英語文、日語文專長及進修部師資生需通過語文能力門檻  NEW!!
108-109學年度起
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1. 修畢系所應修畢業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及專門課程學分
  2. 完成實地學習54小時
  3. 通過語文能力門檻  NEW!!
105-107學年度
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1. 修畢系所應修畢業學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及專門課程學分
  2. 完成實地學習54小時
  3. 通過英文能力門檻
  4. 取得「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課程學分數   NEW!!

 


 

【結業預審申請資格】

  凡教育學程二年級、教育學系四年級(含)以上師資生,預計離校或結束教育學程修業者,並能於當學年1月或6月修完成結業門檻者,均需申請結業預審。

  • 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 修畢各任教學科專門課程學分
  • 修畢就讀系所應修畢業學分 (大學部學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以同等學力修讀碩博士班學生,均需取得學位)
  • 完成結業門檻=實地學習54小時 + 語文能力檢定 + 技職法規定外加課程(108學年度起,技職法規定外加課程已納入教育專業課程必修學分)

 


【結業預審申請時程】

時間

申請時間

應繳資料

預計1月修畢

當學期9月份
第2階段選課期間

  1. 教育專業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
    請自行以電腦繕製,下載時請先確認適用版本
  2. 專門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
    請自行以電腦繕製,下載時請先確認適用版本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於他校修讀之成績,或為修讀本校碩士在職專班之成績均需檢附歷年成績單
    修讀本校校本部大學部或研究所學位免附
  4. 申請結業當學期的選課清單或校際選課申請表影本
    規劃結業或離校當學期未選修教育專業課程或專門課程相關課程者免附
    結業或離校當學期有辦理更正選課或校際選課者,應於完成選課後補繳
  5. 專門科目名稱及學分採認申請表或報告書影本
    無採認申請表或報告書者免附,超過10年以上課程另需檢附學歷證明及在職證明
  6. 經教務處或中心核准之抵免申請影本及原校成績單正本
    未辦理教育專業課程或專門課程學分抵免申請者免附
預計6月修畢

前學期1月份
大學部期末考試結束前

>>>>>>結業預審申請表件填寫注意事項<<<<<<


【預審結果檢核及證書核發】

  • 提出結業預審後,中心會開始維護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定期更新審核狀況,並於12月及5月份公告本中心離校問卷填寫連結位置。
  • 同學於離校前需自行檢視審核情況,如有未完成之項目,應盡速填報或補繳證明,結業預審審核結果初複審均為通過後,本中心才會維護網路離校之「教程規定事項查驗」。
  • 完成結業程序者,領取『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方式如下:
    • 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應屆畢業生:繳交「學位證書影本」後始得領取修畢證書。
    • 碩士班及博士班結業生:繳交「大學以上學位證書影本」+「修畢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證明」後始得領取修畢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