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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第1次教師資格考試應考人參加教師甄試事宜。

發文日期:107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二)1070221785號

主旨:有關通過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第1次考試(以下簡稱本資格考試)之應考人,擬參加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教師甄試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考試於108年3月9日(星期六)舉辦,並於108年4月25日(星期四)放榜,採電子榜單方式公告於本資格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成績複查作業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完成。已完成教育實習且通過本資格考試之應考人,其教師證書由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核發作業。

二、為兼顧旨揭考試通過應考人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參加教師甄試之需要,建請貴府(局)及所屬學校辦理教師甄試作業時,同意各該應考人得以本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等方式先行切結報名。另為避免影響前述以切結方式甄選錄取人員於學年開始獲聘之權益,案內切結截止期間,請最遲以108年7月31日止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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